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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与法完整文集阅读

一梦星空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思与法》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作者为“一梦星空”,主要人物有马克思马克思,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程序法包括: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的确有错误,进行再次审理,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主角:马克思马克思   更新:2023-12-17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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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马克思马克思的现代都市小说《思与法完整文集阅读》,由网络作家“一梦星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思与法》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作者为“一梦星空”,主要人物有马克思马克思,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程序法包括: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的确有错误,进行再次审理,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思与法完整文集阅读》精彩片段

绪论

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律是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的有力保证和依靠,道德是执行法律的基础。

第一章 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属性。

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

人生观组成:

①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

②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

③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人生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关系:只有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才能实现更高的自我价值。

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

第二章 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信念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的统一体或“合金”。

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思想性和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和共同性。

当代中国,全体人民应该树立的共同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们的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

为了共同理想信念而奋斗,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奋斗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们在确立理想信念时,应该把崇高的理想与坚定的信念结合起。

第三章 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鼓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一个共同思想因素是爱国主义。

(1)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是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首要表现

(3)热爱骨肉同胞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

(4)热爱祖国光辉灿烂的文化是爱国主义的深层内容

(5)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基本政治要求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

(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

(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

民族自尊是指一个民族坚决维护本民族荣誉和尊严的强烈情感;民族自信是指一个民族对于自己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及其发展前途的坚定信念;民族自强是指一个民族在高度自尊、自信的基础上,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英雄气概和创造精神。

我们必须坚持的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人民安全是宗旨;政治安全是根本;经济安全是基础;军事、文化、社会安全是保障。

第四章 加强道德理论学习

马克思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劳动是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道德的本质: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际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道德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具有:非强制性的、相对稳定性、广泛性。

最先进最崇高的道德是:共产主义道德。

中国革命道德的灵魂为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中国革命道德的核心和鲜明特色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

②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

③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第五章 培养优良道德品质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1)文明礼貌。(2)助人为乐。(3)爱护公物。(4)保护环境。(5)遵纪守法。

公共生活的特点:广泛性、复杂性、多样性、相关性。

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职业与事业的关系:立足职业来成就事业。

职业道德具有的基本特点:规范性和专业性、可操作性与准强制性、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家庭美德的内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道德认识是人们对于行为准则的是非、善恶及其意义的认识;道德情感是伴随着道德认识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道德意志是人们在抉择道德行为时的决心和毅力;道德信念是人们把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转变成的个人行动的指南和原则;道德行为是人们在一定道德意识的指导和影响下而采取的外在活动;道德习惯是指人们在实践中持续不断地重复某种道德行为,使之积淀于心理,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

通过反复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中的不良念头和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并将其坚决克服和整治掉称为省察克治。

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思维是一种法本位思维、正当性思维、符合逻辑的思维、科学思维。

法律权威源自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在思想观念上高度认可,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内心真正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这是法制思维培养中尊法的具体表现 。

人们的守法程度和水平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对人的守法状况有着很大影响的主观因素是法律观念。

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是:信奉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为加强党内法规的系统性、整体性,需要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

第七章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

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对一般人或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可称为法的教育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是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我国当代法的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习惯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我国法的渊源。

法律部门所形成的有机整体称为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律,依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或调整手段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这些类别称为法律部门。

国家监督有: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有: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

法的首要作用是指引作用。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

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根据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者组织。一般有三类:自然人、组织、国家。

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法律编纂是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

第八章 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

体现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段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国家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由该地区永久居民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组成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

在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中,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的国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等。

国家主席的职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社会法的组成部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

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程序法包括: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的确有错误,进行再次审理,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依法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仲裁范围。

犯罪的构成主要要素有: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是权益,不是人)——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客观方面。

刑法制度中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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